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有效期——随着时代经济的推动,许多文化影视产业发展迅速。在开展影视业务时,需要相应的许可许可证)等相关影视资格。这是影视制作和发行的必要许可证。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擅自制作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节目载体,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那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受理机构: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司。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及工作场所,满足业务范围的需要;
(三)申请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记录或者机构未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代理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营业执照申请表》;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绩效或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书等材料。(注:管理人员可借用、导演、导演、导演、广播主持人等广播电视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办公空间证明;
(五)企事业单位执照。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代理的基本流程:
北京市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当地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
审批费用的依据和标准审批不收费。
一般来说,代办价格约为7000-8000(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网站在线客服),这取决于地区的确定性。每个地区的代理费不同。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节目、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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