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许可证的全称是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在通信网的业务承载平台的基础上,对信息内容继续加工,建立计算机数据库,通过专线或互联网联网,以短信息为主要服务形式向电信终端用户提供公众信息服务、个人信息服务、商务信息服务,同时适当辅以彩信、游戏、移动电视等信息服务。
sp许可证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信息服务业务面向的用户可以是固定通信网络用户、移动通信网络用户、因特网用户或其他数据传送网络的用户。
办理sp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及以上;
2、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式;
3、申请公司属于内资公司;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sp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2、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3、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
4、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和相关资历证明;
5、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公司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员工的劳动合同、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