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数字藏品是什么?发行数字藏品NFT需要哪些资质?

NFT数字藏品

  首先,NFT数字藏品是什么?


  NFT是一种非同质化代币,是基于区块链的特殊数字资产。国内称之为数字藏品,是通过区块链技术而为特定资产(艺术品收藏品等)设定的一种非同质化通证,用以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每个数字藏品都拥有唯一的“身份证”。


  其次,发行NFT数字藏品需要什么资质?NFT数字藏品是建立在区块链上的具体应用,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政策整理以下所需资质,可作参考,实际以具体规定为准。


  一、数字藏品或NFT平台资质合规


  1、进行区块链安全评估和备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第十一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2、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范围主要包括:(一)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二)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三)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4、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部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5、办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应当由其运营或使用单位到当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6、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或与拍卖公司合作若平台以竞价拍卖的形式发售,应当到商务部门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或与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的拍卖公司合作。


  二、运行模式合规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数字藏品或NFT交易场所的设立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取得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根据相关相关监管政策,数字藏品或NFT平台不要使用“交易所”字样(凡使用需要获得层层批准),不得发行代币,应当采用实名认证方式,采用人民币和数字人民币结算方式。


  三、发行模式合规NFT或数字藏品平台应当与发行者之间签订好《数字藏品代发行协议》,发行者版权应当是权利链条清晰可查,明确是否有版权的转授权,转授权范围应当明确到具体的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发生,发行者应当承担兜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律师费用、销毁NFT或数字藏品的合约地址到区块链地址黑洞的费用。


  四、区块链技术合规2021年10月31日,《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在京发布,提出要充分运用区块链技术保护链上数字文创作品版权,保护创作者合理权益。公链及公链上发行的代币,很有可能会影响国家主权。因此,根据上述公约,数字藏品或NFT平台应当建立在联盟链上,且该联盟链必须做到技术可控。


  五、智能合约合规区块链依赖智能合约实现社区自治。而智能合约是一种,按照预设的条件自动化执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合同),一旦相应的条件产生则自动触发完成合约。因此,智能合约条款的设置应当设置合理的交易费,交易费的多少依据平台方的注意义务;应当设置二级市场交易的熔断、控价条款,防止过度炒作;应当具有“数字藏品公开信息为智能合约组成部分”的条款,防止虚假宣传;应当具有“数字藏品发行者及转让者发布信息限制”的条款,防止诈骗等行为;应当具有“数字藏品购买者不得众筹购买”的条款,防止数字藏品分拆及非法集资等行为;应当具有“数字藏品发行者及转让者不得在一定条件下回购”的条款,防止过度炒作;不得具有“平台在一定条件下回购、奖励”的条款,防止自我炒作。


  六、数据合规由于国外NFT平台使用的是去中心化的公链,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更高,而国内NFT平台使用的是并非完整去中心化的联盟链,联盟链本质上属于私链,数字资产权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只有依赖联盟方的权威度和信誉度。因此,联盟链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要求,进行自身平台数字资产权证的数据安全保护;另外,在与其他联盟链互联互通时也要注重数据共享时的数据安全保护。


  七、监管合规据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及相关监管提示,数字藏品或NFT平台应当做到以下事项:不得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具有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不得宣称“投资周期短、收益高”诱导用户购买NFT或数字藏品进行投资;不得人为营造抢购假象,引诱进场囤积买卖;不得通过操纵价格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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