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营业执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起,通信管理局对取得该地区电信增值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进行年检。
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营业执照的持证单位,应当参加年检。
未参加年检的,通信管理局将按照《电信营业执照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的规定,按年检不合格办理颁发的许可证。
年检合格的持证单位,在《电信营业执照》和《年检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持证人,责令限期15天整改。持证人应当在整改期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整改合格的持证人,在《电信营业执照》和《年检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专用章,并注明整改合格。
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整改仍不合格的,按年检不合格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互联网营业执照(ICP许可证)年检条件
(1)持有通信管理局颁发的有效互联网营业执照;
(二)持有互联网营业执照的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0万元;
(3)持有互联网营业执照的公司法人持有中国身份证;
(4)互联网营业执照无违规或不良信息记录。
互联网营业执照(ICP许可证)年检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司法人身份证;
(3)互联网营业执照;
(四)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
(5)网站接入协议或主机托管协议;
(6)接入ISP证或托管IDC证。
未参加互联网营业执照(ICP许可证)年检的处罚是什么?
互联网营业执照(ICP许可证)年检是指互联网营业执照持有人向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的互联网营业执照的业务情况。通信管理局对公司持有互联网营业执照的常规性和真实性进行了检查。未按时进行年检或者违反规定或者虚假的,由通信管理局吊销公司的互联网营业执照。被吊销互联网营业执照的公司将在三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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