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许可证内容有哪种要求
一、定义与分类
SP许可证是专门针对移动互联网服务内容应用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所设立的许可证。它允许企业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开展短信、彩信、手机报、声讯、IVR(交互式语音应答)、WAP(无线应用协议)、JAVA、BPS(移动商务平台服务)等业务。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SP许可证分为全网SP许可证和地网SP许可证。全网SP许可证允许在全国范围内的任意省份开展业务,而地网SP许可证则限定在单一省内经营业务。
二、企业资质要求
1. 依法设立:申请者必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且为内资公司。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无法直接申请SP许可证。
2. 注册资本: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人员要求
1. 数量要求:全网SP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至少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申办省内SP经营许可证则需提供3名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这些员工通常包括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
2. 资质要求:企业还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员工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彩色扫描件。这些员工应具备与从事信息服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业务范围要求
SP许可证允许企业开展的业务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彩信、手机报、声讯、IVR、WAP、JAVA、BPS等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在申请时需明确其拟开展的具体业务范围,并在获得许可证后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经营。
五、无违法记录要求
申请者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在申请前三年内应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这一要求旨在确保申请者的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
六、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SP许可证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3. 公司章程原件及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4. 股东信息材料(若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 人员材料(包括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以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还需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6. 业务材料(包括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SP业务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以及业务发展计划、技术方案等相关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