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申请主体资质
企业要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占股需符合相应规定,外资占股比例不能超出限定标准。同时,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不能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经营范围需涵盖和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关表述,若没有需先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2. 满足注册资金要求
经营全网IDC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人民币,且注册资金需足额到位、来源合规,以此确保企业具备开展业务的资金实力。
3. 准备申请材料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场地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场地需符合安全、消防等标准要求。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像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o 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
4. 网上提交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业务范围、人员情况等各项内容,然后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逐一上传至对应位置,提交申请后要密切留意系统反馈信息,有需补充或修改之处及时处理。
5. 初审环节
通信管理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合规以及是否符合IDC许可证办理的条件,若发现材料存在缺失、不符合要求等问题,会通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材料。
6. 实地考察(可能存在)
初审通过后,部分地区的通信管理局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申报的IDC场地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查看场地设施是否达标、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人员配备是否属实等实际情况,企业需配合做好相应准备。
7. 终审环节
经过初审以及实地考察(若有)后,通信管理局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终审,判定是否批准企业获得IDC许可证。
8. 领取许可证
若终审通过,通信管理局会通知企业,企业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IDC许可证,之后便可依规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