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一、音乐娱乐产品
音乐娱乐产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重要经营范围之一。这包括但不限于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等通过互联网经营的音乐娱乐类产品。企业需确保所经营的音乐娱乐产品内容合法、健康,不得含有违法、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此外,企业还需具备合法的音乐版权,确保所经营的音乐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艺术品
艺术品也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之一。这包括通过网络进行艺术品的展示、销售、拍卖等活动。企业需确保所经营的艺术品来源合法,且具备相应的艺术品鉴定和评估能力。同时,企业还需遵守国家关于艺术品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动漫/动画产品
动漫/动画产品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包括通过网络进行动漫产品的制作、发行、播放等活动。企业需具备相应的动漫制作和发行能力,且所经营的动漫产品需符合国家的文化导向和审美标准。同时,企业还需确保动漫产品的版权清晰,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游戏产品
虽然自2019年起,文化部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的游戏产品审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游戏产品的直接审批,但游戏产品的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等仍然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企业需确保所运营的游戏产品内容合法、健康,且具备相应的游戏运营和客户服务能力。同时,企业还需遵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游戏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演出剧(节)目
演出剧(节)目也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之一。这包括通过网络进行演出剧目的在线播放、直播等活动。企业需确保所经营的演出剧目内容合法、健康,且具备相应的演出剧目版权和播放权限。同时,企业还需遵守国家关于演出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演出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表演活动,如在线音乐会、在线舞蹈表演等。这些表演活动具有文化内容的传播属性,因此也属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企业需确保所经营的网络表演活动内容合法、健康,且具备相应的表演版权和播放权限。同时,企业还需遵守国家关于网络表演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表演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