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流程攻略!

深圳网络视听许可证是深圳互联网登载视频等信息要申请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深圳网络视听经营服务项目业务具体指导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确立。

办理深圳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申请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许多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的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有相关关系),不包括外业;

2.有健全的安全通信管理系统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符合其业务和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具备适合其业务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5.拥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目应在20名以上,并具有相对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

6.技术计划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分类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深圳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包括单位情况的总体介绍和拟开展业务的描述;

2、《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办理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1)法人注册证书;

(2)申请办理单位是深圳公司的,需提供深圳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书;

(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

(4)申请办理单位获取的深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广播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处理有关的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4、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板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5、深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项目的技术方案。应包括网络接入方案和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和承载能力。并提供网络带宽租赁协议和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6.申请办理单位现行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程序、安全播出管理系统及应急预案;

7.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经验;

8、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申请材料;

9、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10.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者符合创办条件的材料;

说明事项

1、《规定》实施前已经广电总局批准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所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限期满前仍继续有效,不需从新办理批准办理手续。

2、中央新闻单位和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卫视创办深圳互联网视听节目转播类服务项目,分别为到总局及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办理手续,不需办理《经营许可证》。

3.对于有违规行为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还应提交整改说明书和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也是网络运营商。如果涉及专网,还应提交视频节目信号传输、分发的网络设置及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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