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主体资格
申请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企业申请流程相对常规些,外资占股比例要遵循相关规定限制。并且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不能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经营范围要涵盖与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关内容,不符的话得先做变更。
2. 满足资金要求
经营全网IDC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要如实到位,确保企业有足够实力开展相关业务。
3. 准备申请材料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场地证明材料,像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场地要符合安全、消防等标准要求。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比如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o 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
4. 提交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然后将准备好的各类申请材料扫描件依次上传,提交后需留意系统反馈,有补充或修改要求及时处理。
5. 初审环节
通信管理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材料完整性、合规性等情况,若存在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会通知企业限期补充或修正。
6. 实地考察(可能有)
初审通过后,部分地区通信管理局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的数据中心场地进行实地考察,核查场地实际状况,像场地设施是否达标、安全保障是否到位、人员配备是否属实等情况。
7. 终审环节
经过前面环节且无问题后,进入终审阶段,通信管理局综合各项情况来判定是否给企业颁发IDC经营许可证。
8. 领取许可证
若审核通过,企业会收到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IDC经营许可证,之后就能依规开展相应业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