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申请主体条件
企业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占股为主,外资占股比例要遵循相关限制规定。经营范围得涵盖如“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这类相关表述,若没有得先变更经营范围。并且企业及其主要人员近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满足注册资金要求
经营全网IDC增值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要如实到位,来源需合法合规。
3. 准备申请材料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场地证明材料,像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场地需符合安全、消防等标准要求。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例如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o 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
4. 提交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按系统要求准确填写申请表格内容,将准备好的各类申请材料扫描件依次上传,之后密切关注系统反馈,有需要补充、修改的地方及时处理。
5. 初审环节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许可证的各项规范要求,若材料有欠缺或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会通知企业按要求完善。
6. 实地考察(可能有)
初审通过后,有的通信管理局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的数据中心场地实地查看,检查场地设施、安全保障、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是否和申报材料相符。
7. 终审环节
经过前面环节且都没问题后,进入终审阶段,通信管理局会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给企业颁发数据中心IDC增值许可证。
8. 领取许可证
若审核通过,企业会收到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去指定地点或者通过指定方式领取许可证,随后就能依规开展相关业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