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申请资格
企业需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占股要符合相关要求,外资占股比例有严格限制。同时,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经营范围得包含与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关业务内容,若没有则要先变更经营范围。
2. 满足资金要求
经营全网IDC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需足额到位、来源合规,若是省内IDC业务,也需达到对应地区规定的资金标准。
3. 准备申请材料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场地证明材料,像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如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o 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
4. 提交申请
如果是省内IDC业务,登录企业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若是全网IDC业务,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按系统要求准确填写各项内容,上传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扫描件,后续留意系统反馈,有需补充或修改的及时处理。
5. 初审环节
对应审批部门(省级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内容是否符合IDC许可证办理条件,若有问题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正材料。
6. 实地考察(可能有)
初审通过后,部分情况下审批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的数据中心场地实地考察,查看场地设施是否达标、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人员配备是否属实等情况,企业要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7. 终审环节
经过初审以及实地考察(若有)无问题后,进入终审阶段,审批部门综合各方面情况决定是否给企业颁发IDC许可证。
8. 领取许可证
若审核通过,企业会收到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IDC许可证,之后便可依规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