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申请资格
企业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占股情况要符合相关要求,外资占股比例不能超出规定标准。同时,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不能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满足资金要求
若经营全网IDC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需如实到位、来源合法合规;若是省内IDC业务,按当地通信管理局规定的资金标准执行。
3. 准备申请材料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场地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场地需符合安全、消防等标准要求。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像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o 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
4. 提交申报
根据业务覆盖范围选择申报途径,若是省内业务,登录企业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若是全网业务,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再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扫描件依次上传。
5. 初审环节
申报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合规,是否符合IDC许可证办理条件,若有问题会通知企业补充或修正相关材料。
6. 实地考察(可能有)
初审通过后,部分地区或针对全网业务情况,相关部门可能会安排工作人员到企业的数据中心场地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是否与申报材料相符。
7. 终审环节
经过初审以及实地考察(若有)无问题后,进入终审阶段,相关部门综合评估后确定是否给予颁发IDC许可证。
8. 领取许可证
若审核通过,企业会收到通知,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方式领取IDC许可证,之后便可依规开展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