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idc经营许可证的备案流程:
1、登录系统提交信息:idc许可证备案人可登录省公安局联网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按照备案类型和单位所在地填写相关备案后提交,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将视备案人提交资料的行为为提出备案申请。办理idc许可证备案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后须记住系统分配的系统注册账号和备案密码,以便日后登录备案网站查询备案结果和更改备案内容;
2、idc经营许可证备案申请提交后,申请idc许可证备案人不可对备案资料和内容进行修改,但可以提交“变更申请”
3、主管部门初审: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将在备案申请提交后对备案进行初审,备案初审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初审结果告知备案者。备案人可在初审完成后通过系统账号和密码登录备案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若初审合格,则进入复审程序;若初审不合格,系统提示进行整改;
4、idc许可证备案人在初审合格后进入复审程序,请备案人根据系统提示,在初审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进行复审,备案复审将在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收到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复审结果告知备案人。备案人可在复审完成后通过系统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备案网站查询复审结果,若复审合格,公安机关将在备案单位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上盖章后交还备案人,证明备案人完成备案;若复审不合格需要整改。
5、备案人领取加盖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后即完成备案。
6、idc许可证备案信息如有idc许可证变更,或者备案人终止联网,idc许可证备案人应及时通过系统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备案网站进行修改。若在备案进入初审程序后需要修改备案信息,备案人应首先通过备案网站向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备案人可在提出修改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登录备案网站,依照系统提示进行修改;
二、办理idc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备案材料
获准经营idc许可证业务或者跨地区idc许可证业务的公司,应当凭idc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情况。内容包括:idc办理公司负责备案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idc许可证复印件。
3、公司负责当地idc许可证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等有关材料。
4、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
三、办理idc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申请idc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当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2、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3、申请经营idc许可证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4、办理idc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5、办理idc许可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6、idc许可证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7、idc办理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idc许可证申请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收到前款规定的idc许可证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5日内出具备案确认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idc许可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机构可以是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本身或者其在备案地之外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机构,但应当符合经营许可证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