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资质方面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对于外资占股有着严格限定,要遵循相应政策规定,不可超比例持股。而且企业本身以及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不能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注册资金门槛
经营全网IDC业务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人民币,要求注册资金如实足额到位,来源也得合理合法,以此来保障企业有足够实力运营相关业务。
3. 人员条件要求
o 要有适配IDC业务开展的专业人员,比如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负责网络架构搭建与维护,运维人员保障机房设备正常运行等,各岗位人员需各司其职。
o 需提供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这几类关键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以此证实人员确属企业在职状态,保障业务服务连贯性。
4. 场地设施规定
o 得有符合标准的IDC场地即机房,机房主备电源要分别来自不同变电站,备用电源时长至少30分钟且不能中断供电,这是维持机房稳定运行的基础条件。
o 机房内部要有适宜的环境保障,像能精准调控温度、湿度的设备,还要配备完善的防雷、防水、门禁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符合电信机房要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方位守护机房安全。
5. 技术方案要点
企业要制定完备且可行的技术方案,需涵盖服务器配置详情、网络架构搭建思路、数据备份与恢复具体策略等内容,确保业务运营稳定,数据安全有保障。
6. 申请材料必备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公司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o 场地证明材料,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像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