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企业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企业办理流程相对顺畅些,外资占股比例要遵循相关限定要求,不能超出规定范围。同时,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不可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2. 满足注册资金要求
经营全网IDC增值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人民币,且注册资金要如实到位,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以此来保障企业具备开展业务的基础实力。
3. 准备相关人员材料
o 企业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比如网络技术、运维等方面人员。需提供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实这些关键岗位人员确属企业在职员工。
o 还要准备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表明人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
4. 整理场地设施材料
o 提供IDC机房的场地证明材料,像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机房要符合安全、消防等标准要求,例如机房主备电源应来自不同变电站,备用电源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且不能中断等。
o 提交机房的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包含防火、防雷、防盗、防水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说明,以及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等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5. 备好技术方案材料
制定详细且可行的技术方案,涵盖服务器配置、网络架构搭建、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等内容,确保业务运行稳定、数据安全有保障。
6. 收集其他重要材料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于证明企业合法经营身份。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法人身份信息。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呈现企业内部组织架构与管理规定。
o 公司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体现企业财务状况。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
7. 提交申请
登录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按系统要求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将准备好的上述材料扫描件逐一上传,后续留意系统反馈信息,及时处理需补充或修改之处。
8. 等待审核及后续流程
通信管理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查看是否齐全、合规等。初审通过后,可能有实地考察环节,实地查看场地等实际情况。全部审核通过后,企业就能按通知要求领取IDC增值许可证,进而依规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