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许可证申请管理
o 申请主体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企业按常规流程申请,外资占股比例要遵循规定限制。经营范围得涵盖与互联网数据中心相关业务表述,不符的要先变更经营范围。
o 准备多份材料,像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等,按要求整理齐全后提交至当地通信管理局指定线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
2. 许可证审核管理
o 通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先开展初审,严格查看材料是否完备、合规,是否符合IDC许可证办理的各项条件,材料有问题会通知企业修正补充。
o 初审通过后,部分地区会安排实地考察,核查企业数据中心场地的实际情况,比如机房设施是否达标、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人员配备是否属实等,实地考察没问题才进入终审阶段,综合判定是否颁发许可证。
3. 许可证使用管理
o 获得IDC许可证后,企业要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超范围经营,例如不能在仅获批服务器托管业务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网络接入等其他未获批业务。
o 企业需按规定将许可证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便于监管部门检查以及向合作客户展示合法经营资质。
4. 许可证变更管理
o 若企业出现诸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业务范围等关键信息变更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准备相应变更证明材料,如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文件等,按流程办理变更手续。
o 通信管理局审核变更申请材料,核实情况属实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办理变更,重新核发许可证,企业后续依规使用新的许可证开展业务。
5. 许可证续期管理
o 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企业要提前规定时长向通信管理局提出续期申请,一般要提交企业近阶段经营情况报告、业务发展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证明自身持续符合许可证经营条件。
o 通信管理局审核续期申请,审查企业是否仍具备经营能力、是否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等,审核通过则准予续期,企业可继续合法开展IDC业务。
6. 许可证监督管理
o 通信管理局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持有IDC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看业务经营、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情况,企业需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
o 若企业存在违规经营、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行为,通信管理局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吊销许可证等相应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