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批主体与范围
全国IDC许可证审批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省级通信管理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统筹管理并对跨地区的大规模业务进行审批,省级通信管理局则负责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审批工作,明确企业开展业务对应的审批负责方很关键,这样才能找准申请途径。
2. 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内资性质居多,若有外资占股需严格遵循规定比例限制。同时,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近三年内不可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这是基础的准入门槛条件。
3. 注册资金条件
经营全网IDC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人民币,且资金要实实在在到位,来源合理合法,用以保障企业有能力运营该项业务。
4. 人员方面要求
o 要配备充足且专业的人员队伍,像网络技术专家、机房运维人员等,这些人员能保障IDC业务日常的技术维护与运营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
o 需提供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这些关键岗位人员属于企业在职员工,确保业务各环节有序衔接。
5. 场地设施规定
o 得有符合标准的IDC场地即机房,机房主备电源要来自不同变电站,备用电源时长不少于30分钟且供电不能中断,保证机房持续稳定供电。
o 机房内环境需达标,有合适温湿度调控设备,具备完善防雷、防水、门禁等安全防护设施,还得安装符合电信机房要求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方位保障机房安全。
6. 申请材料清单
o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明确企业合法经营身份。
o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核实法人具体身份信息。
o 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展现企业内部架构与规定。
o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近1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实人员资质与在职状态。
o 公司的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体现企业财务实力状况。
o 场地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场地合规合法。
o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相关材料,比如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彰显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o 若有企业法人股东,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有自然人股东,提供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股东信息以企业信用网为准)。
o 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的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的依法经营承诺书和股权结构图,表明合规经营意愿与股权构成情况。
7. 审批流程环节
o 企业准备好上述材料后,通过对应审批部门指定的线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按要求准确填写各类信息并上传扫描件,随后留意系统反馈进行补充修改等操作。
o 审批部门先是进行初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合规等情况,初审通过可能会安排实地考察,核查场地等实际情况是否与申报相符,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终审确定是否颁发许可证。
了解全国IDC许可证审批这些内容,企业就能按要求准备、申请,提高获批的可能性,顺利进入IDC业务领域开展经营。